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
医师/医技人员进修招生说明
1.我院所有临床/医技科室均接收进修申请。申请其他部门进修,请另行咨询。
2.临床科室进修医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;医技科室进修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》规定,申请放射岗位进修的人员须具备放射工作人员相关资质,并自备剂量笔。
3.进修临床科室(包括监护室)至少六个月,进修医技科室至少三个月,原则上不接受短期参观。
4.医/技人员来院进修,需经接收进修科室主任审核同意,报医务处审批;各科室不得未经医务处批准私自接收进修人员。
5.进修学习前,科室可根据本科工作需要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方可进修。
6.进修人员应当接受入院前教育及培训,并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。进修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,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,我院将立即终止进修学习,退回原派出单位,不予颁发结业证书。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或携走我院病历、影像学资料、病理切片、血样等各种资料和标本,如有违反,则终止进修学习,不予颁发结业证书。以上不当行为,我院有权将此情况如实记入《进修人员鉴定表》发返派出单位,同时我院保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7.进修人员从事医疗工作(如:管理患者、书写病历、开医嘱、手术、会诊、值班、出门急诊、开写处方及进行各项操作等),均应由上级指导老师负责确认及签字,不得独立从事各项医疗工作。
8.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接收进修的科室负责。所有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休探亲假,请假3个工作日及以内由科主任批准;请假3个工作日以上须持单位公函,经进修科室与医务处审批;请假超过14日(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者,不发放结业证书;未经允许擅自离岗,或请假后逾期三天不归者,立即终止进修学习,不予颁发结业证书且不退进修费。无故中断进修1个月者,按自动停止进修办理,不发放进修相关证明材料、结业证书且不退进修费。
9.进修科室、专业组及期限不得中途更改。进修人员若要求延长进修时间、或进修期满后到其他科室进修,须于进修结束前一个月向医务处及接收科室主任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按常规进修办理续期手续。
10.进修期满后,由进修科室做好考试、考核和书面鉴定工作,进修人员办妥手续后方可离院。未办理手续擅自离院者,不发放任何进修结业材料。中止或提前结束进修的,须持单位证明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与医务处联系解决,且不退进修费。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同意进修人员提前离院。
进修申请程序
1.填写我院《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》,并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。填写时要求书写工整,所填写情况属实。
《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》可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官网专业版进修招生板块下载
网址:http://www.xwhosp.com.cn/
2.将加盖公章后的《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》及其他资料(详见明细)彩色扫描pdf版发送至我院进修专用邮箱:xwyyjx@163.com
特别说明:(1)邮件主题“申请XX科进修——姓名”;
(2)资料不齐、资料不符合要求(内容+格式)者,不予安排。
3.申请资料发送指定邮箱后,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申请信息
注:未发送申请资料仅填写信息人员,不予安排。
4.申请进修人员提供资料明细
(1)普通进修提供材料扫描件明细:
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《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》
② 医师资格证书、医师执业证书(技师/康复师/药剂师等技术类进修可免)
③ 医师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
(2)放射相关(放射、核医学、介入等)进修应提供材料扫描件明细:
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《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申请表》
② 医师资格证书、医师执业证书(技师/康复师/药剂师等技术类进修可免)
③ 医师电子化注册电子证照
④《放射工作人员证》(卫生系统颁发)
⑤《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》(环保系统颁发)
⑥ 最近一周期的放射工作人员专用体检合格的报告
⑦ 最近一周期的个人剂量监测未超标的报告
5.进修申请经我院经相关科室审批通过后,我院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《进修通知书》。
6.临床科室每年度招生两批次,招生时间一般为2月底和8月底;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招生,招生时间一般为每月月初。
7.请按规定时间持《进修通知书》及通知书要求所带材料到我院医务处报到。逾期不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,过后不再办理;材料不全者,不予办理。
注:我院不提供住宿,一般自行解决住宿问题。确实需要住宿的,我院可协助联系在院外住宿。住宿费标准和发票问题请直接联系住宿单位。